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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資訊安全管理
     ○○○○與ISMS的整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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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yrone
發表時間: 2008-12-02 11:36
網站管理員
註冊日: 2003-04-19
來自: CSQA
發表數: 342
○○○○與ISMS的整合
  由於部分朋友的錯愛,一直希望筆者能夠談談「○○○○與資訊安全管理系統(ISMS)整合」之類的課題,或者辦理類似課題的課程,其中的"○○○○"可以是像ISO 9001、CMMI、PMI專案管理等等。主要原因是看重筆者對於系統工程與軟體工程、專案管理等有關之美國軍方標準、IEEE標準、CNS國家標準、ISO國際標準、PMI標準、乃至於CMMI等的理解。
  其實這樣一個課題,就個人二十多年實踐資訊安全有關的經驗而言,並沒有必要去談所謂「整合」的問題。因為在二十多年的經驗裡,由於軍人身分的關係,工作上所接觸的許許多多的「資訊」,有許多都是得受到保護的,但是不論在曾經任職的作戰單位、情報單位、人事單位、武器系統籌獲管理單位、乃至於資訊中心裡,所採用的資訊安全管理其實是一套的,只是針對於所要保護的對象,以其內容、傳遞的方法、可能的威脅與風險等,而採用不同的保護技術,有些保護技術,甚至於是不需要目前的資訊技術就可以做到,例如,加解密,根本也不需要到像RSA之類,複雜的演算法,仍然可以依據需要達成保障資訊之「機密性」、「完整性」、「可用性」。
  就如同筆者先前所提到的,ISMS最重要的主要課題,先要理解保護的對象--資訊,它的重要性、用途、傳遞方式、呈現方式、呈現媒介、接收方式、傳遞者、接收者、資訊運用的週期、資訊的時效性.....等等議題,再依據這些議題去思考資訊在「機密性」、「完整性」與「可用性」保障上的實作方法。什麼樣的資訊,應受什麼樣的保護,可以是同一套的標準,例如我們可以從資訊的「機密性」入手,在資訊上我們可以分成「普通」、「限閱」、「密」、「機密」、「極機密」、「絕對機密」等等,而相對於這樣的分法,就表示,該等資訊應該知道這些資訊的人數是相對遞減的,使用的時間與機會也會銳減,因此,等級越高的資訊,需要在資訊設備上存在的時間應該是不需要很長的,甚至於沒有上系統的需要,當然,對於一些電子商務交易上需要,則需透過系統設計的手段處理(例如,同屬一個客戶的個資,依每個人資訊的每一個entry的機敏程度,分置於施予不同層級保護(包括加密處理)方式的資料庫中)。因此對於經辦人而言,機密等級越高的資訊,要採取的作法可以是:紙本親送、甚至於口頭親自向對象報告,紙本部分在親送簽核之後,若需保存,可以鎖在保險櫃或者其他的方式加密處理保存(例如,多封套,或原件掃瞄為圖檔,再做加密處理等等),在逾保存期之後,可以用碎紙機粉碎後,再予「水銷」或「焚燬」處理;口頭報告的部分,可能要注意報告的環境是否存在被竊聽的可能性。
  當然,一個公司會不會受到攻擊與入侵,主要在於該公司的價值與其所持有資訊的價值性而定,一個公司與機構在經過幾波攻擊,經確認沒什麼其有價值的資訊存在系統中後,其往後受到攻擊的機會相對會減小,因此,公司實踐ISMS的重要工作是,為持有的資訊分類,將流通於系統與資訊網路上的關鍵資訊儘可能減至最少。
  當公司在資訊系統中流通的關鍵資訊減少之後,對於該公司有興趣的人(商業間諜、競爭對手等),所要採行的資訊取得方法將會改變,例如,直接近入公司裡,從事相關工作,即所謂「最堅強的堡壘要從內部攻破」「在敵人的心臟裡」等等,所以在資訊安全管理系統(ISMS)裡,也將實體環境保護(A.9)、人力資源安全(A.8)等等納入範圍之中。
  以上所談到的一些問題,其實並不會因為不同的 "○○○○",而有所不同,因為任何組織在導入 "○○○○"之後,ISMS要照顧到的,其實還是「資訊」而已,而這些要保護的對象,也不會因為 "○○○○"不同而有差異的(技術差異基於資訊分類而產生),因此,實質上並沒有個別之 "○○○○"與ISMS整合的問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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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文:

凡所有相皆是虛妄。見諸相非相。即見如來。

林泰龍
◎軟體品質協會 理事
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資訊及通信國家標準技術委員會(TC21/SC3資訊軟體分組委員會)委員
Youtube Channel: http://www.youtube.com/user/tyrone93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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