討論區主頁 軟體的獲取與委外 參考--廠商過去實績(以往績效)評量作法 | 無發表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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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yrone | 發表時間: 2013-10-01 16:07 |
網站管理員 註冊日: 2003-04-19 來自: CSQA 發表數: 342 |
參考--廠商過去實績(以往績效)評量作法 廠商對於過去實績的展現,都是將一缸子專案重要發文納入建議書中,看來很多實績,其實多半是....
美軍的作法: 過去績效估評檢驗發價者(Offerors)在其他契約的過去績效,判斷其依建議履行的能力。在商源選擇中對過去績效的強調,在過去幾年已成為標準常規,且能協助確保得標團隊(主包商及主要下包商)可能符合績效期望。事實上,對所有預期超過10萬美元的經磋商競爭式獲取,須評估過去績效,除非發包官記錄對於特殊獲取,過去績效非相關因素的理由。在評估績效資料時,應考量的事項目,諸如: ◎ 契約的關聯性、複雜性及最終任務成功。 ◎ 發價者呈現的資料、存在政府部門資料庫中的資料、來自已知採購及契約行政管理辦公室的資料、來自現場調查的資料、及來自其他客戶或發價者的資料。 過去績效的評估,要求額外、而非典型建議書中可以找到之資訊的收集及評估。為了評量過去績效資料,通常要求向第三方查詢,有關承包商在其他契約的績效,並對回應做評估。再一次,要確保資料與建議書中執行工作之公司部門相關,而不是在最近獲取之夥伴或另一個利潤中心中(利潤中心在處理工作的估算,通常被獨立出來,甚至是位在相同的 “公司”內,使得儘管名字相同,經驗及價格基礎可能有很大的出入),一度做過類似工作的某個其他部門。知曉發價者軟體團隊是否有獨立的評量(人員/資源),以驗證該團隊正履行於團隊所宣稱已達到之能力成熟度整合模型(CMMI)等級上,以對過去績效提供可信度是重要的。某些發價者宣稱具有較其真正履行者更高的CMMI等級,這將影響效率及品質。 《Guidebook for Acquisition of Naval Software Intensive Systems》
凡所有相皆是虛妄。見諸相非相。即見如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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