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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資訊服務採購 - 價格標 vs. 最有利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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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yrone
發表時間: 2006-06-05 18:15
網站管理員
註冊日: 2003-04-19
來自: CSQA
發表數: 342
資訊服務採購 - 價格標 vs. 最有利標?
資訊傳真周刊787期以「價格標打翻一條船 軟協力爭公道」為題報導有關今年稍早行政院蘇院長於院會提出「最低標為原則、最有利標為例外」之採購原則,在中華軟協出面協調後,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日前發函各機關,說明上述原則不適用於專業服務、技術服務或資訊服務等勞務性質之採購。

在報導中亦提及,資訊軟體業者指出資訊軟體類之勞務性採購,包含知識與技術之結合,而在廠商參差不齊優劣難分的前提下,一律採用「價格標」方式採購,最終將影響到政府機關的軟體系統與資訊服務品質,而在業界間也將造成劣幣逐良幣的惡性循環,絕非產官所樂見。(以上摘錄自 資訊傳真周刊787期)

儘管個人對於「價格標」有些意見,但對於資訊服務採購非得採用「最有利標」才能保障「政府機關的軟體系統與資訊服務品質」,也有一些小小的看法。

個人任職國防部時曾帶領專案小組執行「國防部辦公室自動化專案」,這是一個典型的「固定價格最有利標」案例,這個專案對於個人而言,完完整整跑完了一個專案生命週期,案子從專案小組編成、參訪、需求規劃、制定系統規格、產出明確可行的RFP、建議書及廠商評選、簽約、專案監督與控管,一直做到驗收結案,除了開發工作外,全部的專案管理工作其實是個人主控、由整個專案小組人員分工進行。在那一段時間當中,由於對主包商及其下包商做全面性的督導與控制,緊迫盯人按照標準系統工程、軟體工程及專案管理的作法(說穿了就是CMMI常用的流程領域,包括成熟度第三級的PA,至少做到能力等級二的要求),同時除了督導廠商之外,還對廠商做教育訓練,指導文件的寫作,因此這個案子才能夠依照合約所述的要求完成。

上面說明的重點是:有明確可行的RFP、對廠商嚴密地督導管制與持續性的教育訓練,國防部的辦公室自動化專案小組做的真的是很辛苦,當然廠商也做得哇哇叫,甚至於在外面流傳說是國防部的林中校要求太多!試想如果甲乙雙方沒有專業的工程及管理人員的投入後果會如何呢?大家可以看看一些案子,最有利標評選,得標後做得如何?一團混亂、草草收場、或者技術性結案的......履見不鮮。

在離開軍中後,個人對於資訊軟體業界的觀察是,專案成不成功或者品質能不能滿足合約要求,並不在於是採「價格標」或「最有利標」的問題,而在於合約甲乙雙方的能力問題。如果甲方能力強,就不會定出可以任人殺低搶進的RFP,同時也可以知道什麼情況是低價搶進、不計成本,甚至於可以擺脫掉不合理的低價搶標者的貿進;就算投標商低價搶進,甲方能力夠強的話,仍然可以要求得標商把品質做出來,不依合約行事,就照章罰到底(當然,先決條件是,甲方要有能力訂出合理而且可行的合約);如果乙方夠強,也就不會貿然低價搶進,也不會算不清楚什麼是合理而且可以獲得合理利潤的價格,價格不合理大家都不要投標,業主就得討檢重新招標。就算乙方打的如意算盤是:「先低價搶進專案,為後續的長期合作打基礎」,如果是這種心態的話,就更該不計成本,配合甲方的合約,把品質做出來才對;但如果打的算盤是:因為已有虧本的前案在進行當中,低價搶進,先有進帳解決發薪水的問題(以案養案),那就更沒有資格要求甲方在專案的要求上手下留情,或者可以不把專案做好吧,因為明明可以給你多一點錢紓困,你自己卻要拿少一點的錢,自己不拿做好專案該拿的錢,卻希望因為甲方少給一點錢,而減少一些要求,這似乎不甚合理吧。

甲乙雙方應該有什麼樣的能力?似乎已成為許多研究所研究生的熱門研究課題,我在這一段時間以來就回應了不少類似的研究生問卷,相信在網路上搜尋一下,應該可以找到充分而嚴謹的報告,大家對於本項問題就會更清楚的認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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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文:

凡所有相皆是虛妄。見諸相非相。即見如來。

林泰龍
◎軟體品質協會 理事
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資訊及通信國家標準技術委員會(TC21/SC3資訊軟體分組委員會)委員
Youtube Channel: http://www.youtube.com/user/tyrone93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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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 發表者 日期
 » 資訊服務採購 - 價格標 vs. 最有利標? tyrone 2006-06-05 18:15
     Re: 資訊服務採購價格標vs.最有利標? albertchou 2006-06-13 17:30
       Re: 資訊服務採購價格標vs.最有利標? FUTAKO 2006-06-21 03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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