討論區主頁 軟體工程管理 CM 與 V&V 間的「關聯性」 | 無發表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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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yrone | 發表時間: 2006-09-13 11:19 |
網站管理員 註冊日: 2003-04-19 來自: CSQA 發表數: 342 |
CM 與 V&V 間的「關聯性」 議題來源:liangh
CM的目的在達到產品的完整性,而V&V是透過逐次、階段式或階層式地對產品(工作產品)做查核(check)與檢驗(examine),以使最終的產品符合需求(verification)與符合使用目的(validation)。在實際運用上,V&V還含有風險管理的性質(請參閱:IEEE std 1012-2004)。 我們曾經談過,CM的幾項活動是:構型(建構)識別、構型管制、狀態記述(status accounting)、審查/稽核、及發行管理等。 這些過程(V&V、CM)中的活動裡,常用到的技術就是審查、檢視、核對、稽核等。但是共同使用這些技術,並不表示這些之間有強烈的關聯性存在,因為在產品開發的前期,沒有程式產出之前,是無法執行動態測試的,因此靜態的活動(看似沒有加值作用的工作,實質上可以儘早發現缺陷的存在,降低rework的成本,而rework成本通常會佔掉全部開發成本的50%以上,能省下來就是賺錢了,所以大家應該要多多利用才對)就變得非常重要了,而這些技術也會讓每個支援性過程看起來都非常類似。 因為V&V與CM工作各有所司,但如果一定要說關聯的話,我想是先後次序關係吧。其實CM裡的版本管制及基準訂定(baseline)所賦予的版次識別編號,是根據審查通過、沒有問題的構型項目來賦予的,但是CM的過程裡,baseline的工作(task)裡並不需要去做以提出評論為目的的審查工作,而是去看這個構型項目的通過審查(評論,V&V的結果的紀錄,包含風險分析、關鍵性分析、危害分析等等)的結果紀錄,以前我在執行專案的做法是,經過聯合技術審查(像SSR或CDR)(這與V&V中的審查工作有重疊)的文件,我在回覆給廠商的文當中,我通常會帶到一段話:「本文件(項目)已通過審查,並訂為產品發展之基準,請貴公司督導開發團隊據此執行產品發展工作。」。廠商收到這份公文之後,賦予該構型項目最新的版本(修訂)版次,填寫文件中的修訂史略(revision history),然後置於構型管理系統裡管制,在系統裡將此構型項目的編號建立起來、將其狀態欄位改為「baselined(訂為基準)」,以及訂為基準的時間(可以是公文的時間,或是審查通過的時間,這個甲乙雙方有共識即可)。 狀態記述有一部分的資訊是彙整這些審查通過的核准紀錄而來的。構型管制的CCB(性質是「(需求)變更的管理審查會」)及審查/稽核裡的功能性與物理性構型稽核,則是用到一些通用的審查及稽核的流程。 根據IEEE Std 1012在需求V&V工作針對完整性層級屬於3及4的產品,要執行構型管理評鑑,其主要目的只是在看看專案的構型管理過程/計畫,是否完整、充分、合宜,當然通過這些V&V的查驗後,該構型管理計畫也是會被訂為專案裡構型管理工作的「基準」的。 以上請參考
凡所有相皆是虛妄。見諸相非相。即見如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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» CM 與 V&V 間的「關聯性」 | tyrone | 2006-09-13 11:19 |
Re: CM 與 V&V 間的「關聯性」 | sune0722 | 2006-09-15 14:31 |
Re: CM 與 V&V 間的「關聯性」 | tyrone | 2006-09-17 12: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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